提起“小房屋产权房”,大家都不陌生。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除了货品房以外,还有一类房产也在市场中流通,那就是“小房屋产权房”。“小房屋产权房”因为单价便宜、总价低,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尤其是许多家庭成员条件中等埃皮纳勒区,但又有买房需求的家庭成员,这部分人往往是刚需购房客户。经济实力有限,对“小房屋产权房”的基本概念模棱两可,只看到了价格便宜,也不影响定居,因此才会选择买回。
何为“小房屋产权房”
“小房屋产权房”这个称呼不是法律条文基本概念,只是国人形成的一类约定俗成的叫法。但北欧国家对这类住房却是有明晰所指:一类是我们在贫困地区的房子,在自发性工程建设工业用地(自发性农地)上立成的房子,只属于该贫困地区的私有财产者,外村贫困户不能买回;另一类是在自发性企业工业用地或是挤占林地违规工程建设的房子。这两类房子都没有办理手续有关证件,未交纳农地税收收入等费用,其房屋房产证不是由北欧国家房管部门颁授,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授,亦称“乡房屋产权房”。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北欧国家的有关要求,“小房屋产权房”严禁流转颁证,不受法律条文保护。换句话说,买回“小房屋产权房”是有一定风险的,即今后或是“科学规范隋东亮”,或是“全面性拆毁”。
据房拉拉研究院等机构的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总计5000万“小房屋产权房”。该机构给出的“小房屋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有三个:其一,由于经济不均衡,许多大中城市人口密集,需求非常大,导致房价过高。但是货品房供不应求,因此就催生了大批“小房屋产权房”和买回“小房屋产权房”的群体;其三,过去许多年,全国各省市的政策法规对“小房屋产权房”的定位和规定都模糊不清,让其处于合法和违法之间,才导致了各省市“小房屋产权房”工程建设的泛滥成灾;其三,就是单纯为了提高收益。贫困户自发性透过在自发性农地上立房,然后出售给城里人,或是出租给外来务工,所获得的收益远高于北欧国家征收农地的补偿金额。
中国“小房屋产权房”规模非常大,而且不仅仅是一些偏远小城市有这种现象,事实上连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小房屋产权房”也早已泛滥成灾。据公开资料显示,住房拥有量仅有30%的深圳,“小房屋产权房”总额占所有住房总额的50%之多,其数量甚至高于“大房屋产权”的货品房。
北欧国家虽然明晰“小房屋产权房”不受法律条文保护,虽然许多研究者都则表示,“小房屋产权房”的命运只有两种:隋东亮或拆毁,但一直以来对“小房屋产权房”是“科学规范隋东亮”却是“全面性拆毁”都没有推论。原因我们大抵也想得到,一方面“小房屋产权房”规模非常大,不可能采行“一刀切”;另一方面,假如真的全面性拆毁,这些增量“小房屋产权房”的居民的定居难题,一时半会儿很难解决,因此此事需要从长计议;再者,假如采行“科学规范隋东亮”,就涉及到缴交农地税收收入、契税费等难题,可能会更棘手。
信上释放出来五大讯号
“小房屋产权房”的今后关乎数亿人的定居难题,因此一直以来备受关注。今年北欧国家终于透过信上表达意见回应了——2020年5月18日,北欧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自发性农地和自发性工程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流转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针对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农地流转、房屋房屋产权难题等,做出了明晰总体规划。
北欧国家表达意见,信息量非常大,该文档至少释放出来了五大重要讯号:其一,对“小房屋产权房”做了明晰则表示,“严禁办理手续注册登记、严禁透过注册登记将违规工业用地正式化”。即北欧国家当前对“小房屋产权房”的“违规必究”立场很坚决。
其三,这份文档同样也给“小房屋产权房”今后的处置难题留有悬念——倘若“解纷分设”实现,不排除今后“小房屋产权房”逐渐“科学规范隋东亮”的可能——文档则表示,在将来贫困地区自发性农地和农地的使用权、使用权、资格证书权,或可以经过积极探索后分立分设出来,即“解纷分设”。直白点说,就是今后村自发性农地上工程建设的“小房屋产权房”,使用权依然归私有财产,但是资格证书权和使用权,可以不受使用权捆绑,单独出现。这样一来,那么在自发性农地上立造起来的房子,就可以分立流转了。
其三,需要提醒的是,这个政策目前只是积极探索阶段,并没有明文则表示其重大进展,而且从目前的趋势来看,重大进展也会非常缓慢。换句话说,现阶段,北欧国家对“小房屋产权房”的立场依然是“严禁办理手续注册登记、严禁透过注册登记将违规工业用地正式化”。因此,大家假如有买回“小房屋产权房”的打算,却是要认清现实,谨慎考虑。
即使短时期内,对“小房屋产权房”到底是“全面性拆毁”却是“科学规范隋东亮”,仍然没有推论。但“小房屋产权房”今后的结局貌似已经注定了:国内绝大多数研究者基本上都认同“隋东亮”和“拆毁”两措并行。即把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增量“小房屋产权房”,透过办妥有关手续,交纳相应的税费之后,纳入廉租房、牌庄房、经济适用房、限价货品房等保障房系列内;而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农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挤占林地和耕地的,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难题的“小房屋产权房”,则采行改建或是拆毁的强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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