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无保障的灰色雷区,不要被它的低价诱惑!(小产权房陷阱)

2号看房团    2022-04-14    188

原标题:小产权房是无保障的灰色雷区,不要被它的低价诱惑!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在很多人眼中,投资房地产就能挣钱,但请记住房价上涨的巨额收益,是货币放水时代的馈赠,与个体努力的关系不大。想要通过买房增值收益可以理解,想要利用买房抵抗通货膨胀更无可厚非,但不是任何跟房子沾边的资产,都可以放心投资的!

小编为您汇总了四类只可远观的房产类型,希望你能顺利避开楼市里的雷,坚决不做无知的韭菜。

一、商住公寓:被忽视的高税费

1、产权不是70年,理论上是40年。尽管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对比,终究会有心理落差,并且到时如何“续期”还未可知。

2、普通住宅可以落户,而商住房无法落户,也就不存在学区房概念,所以如果你买房有落户需求,就别考虑商住房了。

3、与普通住宅相比,商铺写字楼的投资风险更高。

因为住宅是刚需,商铺写字楼不是刚需,风险明显高于普通住宅,所以银行放贷时的风险权数就会提高,首付比例往往要求5成甚至7成,资金杠杆的运用明显不如普通住宅。并且商住房不属于公积金的住房保障范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产权只有40年,商贷只能最多贷10年,利率也会上浮1.1倍,所以在总价较低的光鲜表面背后,贷款买房的财务成本其实大幅提高了。

4、商住房的水电价格属于商业价格,比普通住宅的民用价格贵出n多。因为考虑到商业用途,所以商住房的厨房一般设计成西式的敞开式厨房,理论上只能用电磁炉做饭,不能用煤气。

5、买商住房缴纳的契税也没有任何优惠,比买普通住宅高。

6、商住房的房屋结构接近于酒店,往往一台电梯乘上去后,北边会有一排走廊,一眼望去,一排好几十户人家,由于许多商住房是经过重新改建的,房间之间隔音效果不如普通住宅,而且商住楼的年轻住户居多,租客居多,导致居住环境可能会受到影响。

7、因为考虑到商业用途,所以商住楼往往都是沿街排列,打开窗户很可能正对着马路,相对会比较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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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拍房:天上不会掉馅饼

任何一种商品,只要价格低于市场价,都会有市场之外的理由。

法拍房就是如此。法拍房一般七折起拍,最终成交价会远远低于市场价,但这种所谓的“便宜”,是以其存在较大风险为前提的。这一折扣,就是典型的风险溢价,承担不了风险,就不要轻易触碰。

简单而言,法拍房大多都涉及债务纠纷,弃房断供的比例不高,多的是借贷纠纷,部分还附带租赁合约,不仅清场不易,面对租赁合同,还得承受“买卖不破租赁”的代价,自己买的房子未必能轻易住进去。

这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债务纠纷、户籍、过户个税之类的问题,可以通过前期调查加以避免,但清场问题,尤难解决。

显然,不带收尾、地段一流的法拍房,其最终竞拍价格一般不会离市场价太远,也就不存在捡漏之说。而问题手尾较多的法拍房,固然便宜,但这些风险会令人不堪其扰。

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前面都是陷阱。

三、小产权房:无保障的灰色雷区

小产权房,顾名思义,是没有完整产权的房子,多集中于城中村。正是因为缺乏完整产权,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其价格远远低于正常房价。

小产权房在灰色地带运行,最大的问题,还不是不被认可、无法抵押和贷款,而是它无法分享房价上涨的红利。

中国住房的租金回报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相比于房价涨幅,更是可以忽略不计。购买小产权房,或许能收获租金(自住)回报,或许也能跟随上涨,但会错过大宽松时代房价暴涨的机会。

同时,不要指望小产权房转正。

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包括顶层在内的多地都纷纷强调: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同时,在现有的房地产环境下,小产权房短期转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仅是因为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即使愿意补上土地出让金,政府也不一定愿意笑纳。

因为小产权房规模庞大,一旦放开,将会对住房市场产生巨大冲击。

更关键的问题是,如果一旦面临城中村改造,购房者未必能获得赔偿。最终,容易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

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先不要去考虑小产权房。有恒产才有恒心,这里的恒产,一定要是受法律保护的、跟随时代潮流的、并且行之久远年的。

四、自持商品房:被政策封堵而死

这一轮楼市调控最大的创新,就是推出一系列自持商品房地块,从而为租售并举提供真正的突破。

所谓自持商品房,指的是开发商需要长期自持、整体登记、不得分割、必须用于租赁的房源。在现实中,一些开发商将自持商品房分割,并以签订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来实现“明租实卖”的目的。

这种潜规则,在这两年可谓甚嚣尘上,通过“明租实售”,这些自持商品房就有了小产权房和公寓的双重特色,租金回报率相对较高。

但问题是,政策已经开始对这类商品房进行封堵。

早在7月,杭州就出台政策,自持商品房租期不得超过10年,且单次收取租金不超过1年,一年内的租金不得上调。

11月,广州也出台新规,进一步明确:

自持租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整体申请登记,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及拆分抵押。新增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二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得超过一年。

一次最高只能收取一年租金,这对于急于回笼资金的开发商,无异于晴天霹雳,“明租实卖”的空间严重萎缩。

显然,自持商品房,本意是为租赁市场提供更多增量,所以其土地价格相对便宜,这是政策性住房的一种体现形式。如果自持商品房在运作之下,都摇身一变为可卖的“类商品房”,那政策意义必然大打折扣。

显然,未来政策封堵只会更加严厉,而不会放松。

蒙眼买房的时代已经过去,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财产负责,守护好自己的财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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